按照临县法院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3月31日,临县法院民事审判庭负责人、员额法官刘经丰到临县湫水学校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进一步提高教师的法律意识,促进学校依法管理、教师依法施教。新颁布的《民法典》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调整社会生活中方方面面的法律关系,被称为“社会生活百科全书”。
刘经丰结合多年的民事审判实践,对《民法典》侵权责任篇中与学校相关的修订“亮点”以及在校园发生事故时学校和老师的举证责任、证据收集等方面的内容,进行了详细的解读,并现场回答了老师们提出的法律问题,有理论高度、有实践意义,为老师们更准确地理解《民法典》相关章节送上了“及时雨”。
作为学校领导、教师,承担着传道授业解惑的天然职责,通过这次法律宣讲,既能让他们把法律知识传递给学生,让他们明白日常生活中的法律权利和义务,更好地用法律保护自己,从而更好地维护校园安全和教学秩序。(严晓声 樊瑞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