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阳泉市公安机关自觉把扫黑除恶作为当前重大政治任务紧紧抓在手上,突出凡黑必扫、有恶必除、除恶务尽,坚持露头就打、打早打小、消除后患,坚持依法惩处、办成铁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初步战果。
1、 西城分局打掉以李某彦为首的农村家族恶势力团伙。该团伙以李某彦为首,自2015年以来,在盂县和开发区实施非法拘禁、故意伤害、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等刑事案件3起。
2、 开发区分局打掉以付某晖为首的恶势力团伙。该团伙以付某晖为首,自2014年以来,先后在阳泉市开发区、平定和晋中左权县等地实施寻衅滋事、非法拘禁、故意伤害等刑事案件7起。
3、 盂县公安局打掉以刘某红为首的暴力讨债恶势力团伙。该团伙以刘某红、郑某程为首,纠集韩某卫等13人,自2016年以来,为讨要赌债,先后在盂县实施寻衅滋事、聚众赌博、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4起。
4、 平定县公安局打掉了以穆某勇为首的“地下出警队”恶势力团伙。该团伙以穆某勇为首,纠集潘某生、周某国、胡某毅、李某明等7人,自2008年以来,以帮人解决事情为由,先后实施故意伤害、故意毁坏财物、非法拘禁等刑事案件3起。
5、 城区分局打掉了以贾某为首的“街头混混”恶势力团伙。该团伙以贾某为首,纠集张某青、孙某、任某等刑满释放人员,自2014年以来,在阳泉市城区、郊区等地实施寻衅滋事案2起,非法持有枪支案1起,贩卖毒品案1起。
6、 矿区分局打掉以王某为首的“街头混混”恶势力团伙。该团伙以王某、李某俊为首,自2014年以来,纠集刘某斌、岳某博等刑满释放人员,在阳泉市矿区地区实施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等犯罪3起,其中寻衅滋事案件2起,故意伤害案件1起。
7、 郊区分局打掉以郭某龙为首的“村霸”恶势力团伙。该团伙以郭某龙为首,伙同郭某银、郭某会等4人,自2015年以来先后实施寻衅滋事案2起,敲诈勒索案1起。(田智慧 史丽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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